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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6 监理费(表I.8 监理费计费基价表、表I.9 调整因子说明)。监理费=监理服务计费基价×调整系数。计费基价(万元,直线内插):计费额200→6.5、500→13.2、1000→24.1、3000→62.5、5000→96.6、8000→144.8、10000→174.9、20000→314.7、50000→679.8;计费额大于5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1.50%计算计费基价。调整系数:非涉密项目0.5-1.0,涉密项目0.8-1.0,依据项目专业类别、监理周期、项目地域分布、海拔高程、监理服务方式、监理服务阶段、监理服务能力要求、涉密项目密级等级、涉密验收方式等因素确定(表I.9)。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14 后评价服务费(表I.19 后评价服务费标准)。后评价服务费=项目建设费用×费率×调整系数(计费基价×调整系数)。计费基价(万元,直线内插):项目建设费用500→6、1000→10、3000→20、5000→28、10000→38、20000→50、50000→75。调整系数0.5-1.2,依据项目主体专业类别、技术复杂度等因素确定:定制软件开发类不高于1.2;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类0.7-0.8;软硬件设备购置类0.5-0.7;其他专业类别0.8-1.1。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表I.4 计费基价表、表I.5 调整因子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可研报告编制计费基价×调整系数。计费基价(万元,直线内插):计费额200→4.2、500→7.5、1000→10.6、3000→12.0、5000→16.6、8000→23.4、10000→28.0、20000→39.8、50000→75.0;项目估算金额大于5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0.109%计算计费基价。调整系数0.6-1.25,依据项目性质、主要专业类别、复杂度、咨询服务时间和能力要求等因素确定(表I.5)。可研与初步设计同时委托同一服务单位编制时,可研计费基价按80%计算。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4 初步设计编制费(表I.6 计费基价表、表I.7 调整因子说明)。初步设计编制费=初步设计编制计费基价×调整系数(含投资概算编制)。计费基价(万元,直线内插):计费额200→7.2、500→16.7、1000→31.0、3000→54.0、5000→85.2、8000→130.0、10000→146.3、20000→217.6、50000→390.0。调整系数0.5-1.0,依据项目性质、主要专业类别、技术复杂度、设计服务内容要求、设计服务时间和能力要求、地域分布、安全要求等因素确定(表I.7)。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1 项目管理费(表I.1 项目管理费计费费率表)。项目管理费=∑(项目估算投资总额×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0万以下 2%;1001-5000万 1.5%;5001-10000万 1.2%;10001-50000万 1%;50001-100000万 0.8%;100000万以上 0.4%。表注:参考财建〔2016〕504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2 项目建议书编制费(表I.2 项目建议书编制计费基价表、表I.3 调整因子说明)。项目建议书编制费=项目建议书编制计费基价×调整系数。计费基价(万元,直线内插):计费额300→1.5、800→3.2、1500→4.5、3000→6.0、10000→14.0、50000→37.0、100000→55.0。调整系数0.6-1.2,依据项目性质、编制周期、服务能力要求等因素确定(表I.3),一般情况下取值为1.0。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L(资料性)L.4 定制开发软件租赁服务费(表L.2 经济性系数判定表)。定制开发软件开发租赁服务费=∑(定制软件开发费/服务期×经济性系数)。可按3年或合同约定服务年数平均分摊。经济性系数=实际服务指标完成情况/合同约定服务指标,不超过1.0;成果(含设计文件、源代码、测试文档、数据接口、超级管理员权限等)及知识产权归属服务购买主体的取1.0;归属服务承接主体的按表L.2 取值:业务处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0.5、基于统一平台业务软件开发0.6、基于新技术的软件开发0.8。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L(资料性)L.3 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费(计取方法及测算说明)。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费=硬件设备购置费/分摊年限×服务期+∑(运维费用)。硬件设备购置费=设备数量×购置单价;分摊年限按设备折旧年限计取(计算机设备类不低于6年),服务期满资产归属服务购买主体的按3年或合同约定服务年数分摊;免费运维期内不计取运维费;服务期内运维费用参照附录J 计取(本工具默认按硬件设备维保费率5%上限,可调)。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9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表I.1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需测评信息系统数量×相应等级费用标准×调整系数)。费用标准(万元/个,原文为上限值):二级≤4、三级≤7、四级≤10。调整系数0.8-1.5,依据待测系统数量、系统建设规模、首次检测与延续检测、是否与密评等采用同一测评机构等因素确定。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8 软件测评费(表I.12 软件测评计费标准)。软件测评费=∑(计费基数×软件测评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M≤200万 2.8%;200<M≤500万 2.4%;500<M≤1000万 2%;1000<M≤2000万 1.6%;2000<M≤5000万 1.2%;5000万以上 0.6%。计费基数为定制软件开发费。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13 项目审计费(表I.18 项目审计费标准)。项目审计费=∑计费基数×计费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M≤1000万 1.3%;1000<M≤3000万 1.0%;3000<M≤5000万 0.8%;5000<M≤10000万 0.6%;M>10000万 0.4%。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10 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费(表I.15 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费标准)。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费=∑(需测评信息系统数量×相应等级费用标准×调整系数)。费用标准(万元/个,原文为上限值):二级≤5、三级≤8、四级≤11。调整系数0.8-1.5,依据待测系统数量、系统投资额、系统用户规模、系统重要性、所在地域、首次检测与延续检测、测评复杂程度、是否与等保测评等采用同一测评机构等因素确定。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I I.12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表I.17 费率表)。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分段×服务类型费率)×(1-下浮比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比率不低于20%。费率(%):100万以下 货物1.5/服务1.5/工程1.0;100-500万 1.1/0.8/0.7;500-1000万 0.8/0.45/0.55;1000-5000万 0.5/0.25/0.35;5000-10000万 0.25/0.1/0.2;10000-100000万 0.05/0.05/0.05;100000万以上 0.01/0.01/0.01。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服务的可按标准30%计收。
依据《四川省信息化项目费用测算标准》附录J(规范性)运维费用计取规则(表J.1 运维费计取规则及注1-注5)。按表J.1 分类上限费率计取:机房类(地面/供配电/防雷接地 工程费用×4%;UPS 设备购置费×6%;空调新风加湿 ×5%;安防监控门禁KVM动环机柜布线 ×4%;机房其他 ×5%);硬件类(服务器 ×5%;存储 ×6%;核心交换/路由 ×5%;汇聚/接入交换 ×3%;安全设备 ×8%;音视频 ×3%;其他 ×3%);成品软件类(中间件/数据库 ×6%;虚拟化 ×6%;安全软件 ×6%;备份 ×5%;其他 ×5%);定制开发软件(简单功能 开发费×8%;较复杂功能 开发费×10%)。同类数量M超过10台(套)的乘以规模调整系数:10<M≤50 0.9;50<M≤100 0.8;100<M≤200 0.7;200<M≤500 0.6;M>500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