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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宜昌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试行)》表9 设计费计价表;第二章 其他建设费用(三)设计费。设计费=项目直接建设费×费率×调整系数,费率差额累进:M≤500万4%、500-1000万3%、1000-3000万2%、3000-5000万1%、5000-10000万0.8%、10000万以上0.5%;调整系数:综合类0.5、定制开发0.4、成品购置0.35。
依据《宜昌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试行)》表7 项目管理费计价表(差额定率累进法);表8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费计取标准;第二章 其他建设费用(一)(二)。以直接建设费为基数差额累进:项目管理费 M≤500万2.5%、500-1000万2%、1000-3000万1.5%、3000-5000万1%、5000-10000万0.5%、10000万以上0.2%;代建管理费 1000万以下2%、1001-5000万1.5%、5001-10000万1.2%、10001-50000万1%、50001-100000万0.8%、100000万以上0.4%(对应公式20+(M-1000)×1.5%等)。
依据《宜昌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试行)》第二章 建设类项目支出定额标准 一、直接建设费(四)系统集成费;表6 系统集成费费率标准(第8页)。差额定率累进等 2 类服务(费率单位 %):X≤0万 5%;X>0万 5%
依据《宜昌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试行)》表11 第三方软件测试费费率表;第二章 其他建设费用(十)第三方软件测试费。以定制软件开发费用为基数差额累进:M≤500万2%、500-1000万1.5%、1000-3000万1%、3000-5000万0.8%、5000-10000万0.5%、10000万以上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