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 · 政务信息化 · 第三方测评费

第三方测评费计算器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项目预算支出标准》
文号:桂财建〔2023〕102号 · 表19(第2.9.3条)及第2.9.4~2.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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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额以所需检测的工程项目建设费为标准,购置的成品软件费用根据检测(测试)内容一般不计入计费额(原文注1)。

表19 第三方测试(测评/检测)费预算支出标准(原文档位)
序号计费额(万元)费率(%)支出标准基价(万元)
1≤2002.55
25002.010
310001.515
420001.020
550000.525
6100000.440
7>10000≤0.2—
项目类型调整系数:软件开发(以软件开发为主)0.6~1.2 | 系统集成、IT基础设施和智能化等内容 0.5~0.8

注2:本表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基本计费,乘以项目类型调整系数确定最终费用。

注3:计费额大于1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不高于0.2%的费率计算基本计费,具体根据市场化确定。

注4:应根据软件开发实际需求选取检测(测试)内容;减少检测(测试)内容的,相应降低检测费用。

说明:计费额≤200万元时按首档费率2.5%计算(与基价5万元衔接);>10000万元时按0.2%上限参考计算。

第2.9.7条:软件测评(测试)、风险评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密码测评等工作中存在重复工作内容的,在预算支出中重复部分只计算一次费用。

第2.9.2条之其他费用总体要求:其他费用取费比例之和不得超过预算总额的10%。

本工具费率逐字抄录自桂财建〔2023〕102号标准文件,相关定额标准原则上作为编制预算支出的上限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
结果仅供参考,以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