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项目预算支出标准》
文号:桂财建〔2023〕102号 · 表17(第2.9.1条)
综合类:系统集成内容外还包含软件开发的部分内容(原文注4)。
「取费标准: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方案设计深度,分档分项目类型计费方法取费……费用在相对应的区间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费用总额=根据计费额采用内插法计算出的数值乘以相应项目类型调整系数。计算举例:如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4000万元,项目类型为机房建设,则该项目前期咨询费={44+[(4000-2000)÷(5000-2000)]×(100-44)}×1.2=97.6(万元)。」
| 序号 | 计费额(万元) | 收费基价占计费额百分比 | 收费基价(万元) |
|---|---|---|---|
| 1 | 1000 | 2.4% | 24 |
| 2 | 2000 | 2.2% | 44 |
| 3 | 5000 | 2.0% | 100 |
| 4 | 10000 | 1.6% | 160 |
| 5 | >10000 | ≤1.5% | — |
注1:该取费内容为信息化项目咨询和设计的总费用控制标准,含咨询、设计和预算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
注2:计费额为工程建设费用(不含其他费用)。
注3:费用在相对应的区间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
注4:机房建设类项目是指新建/改扩建机房的工程;系统集成类项目是指主要为软硬件设备购置(基础软硬件、智能化等)需进行集成工作的项目;综合类项目是指系统集成内容外还包含软件开发的部分内容。
说明:计费额低于1000万元时,原文未单列基价,本工具按1000万元档占比2.4%作比例参考并显著标注;超过10000万元时按“≤1.5%”上限参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