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 · 政务信息化 · 设计费(咨询服务费)

建设项目设计费(咨询服务费)计算器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项目预算支出标准》
文号:桂财建〔2023〕102号 · 表17(第2.9.1条)

综合类:系统集成内容外还包含软件开发的部分内容(原文注4)。

第2.9.1条 · 表17(原文摘录)

「取费标准: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方案设计深度,分档分项目类型计费方法取费……费用在相对应的区间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费用总额=根据计费额采用内插法计算出的数值乘以相应项目类型调整系数。计算举例:如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4000万元,项目类型为机房建设,则该项目前期咨询费={44+[(4000-2000)÷(5000-2000)]×(100-44)}×1.2=97.6(万元)。」

表17 取费标准(原文档位)
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占计费额百分比收费基价(万元)
110002.4%24
220002.2%44
350002.0%100
4100001.6%160
5>10000≤1.5%—
项目类型调整系数:机房建设 1.2 | 软件开发 1.0 | 系统集成 0.8 | 综合类 0.9

注1:该取费内容为信息化项目咨询和设计的总费用控制标准,含咨询、设计和预算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

注2:计费额为工程建设费用(不含其他费用)。

注3:费用在相对应的区间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

注4:机房建设类项目是指新建/改扩建机房的工程;系统集成类项目是指主要为软硬件设备购置(基础软硬件、智能化等)需进行集成工作的项目;综合类项目是指系统集成内容外还包含软件开发的部分内容。

说明:计费额低于1000万元时,原文未单列基价,本工具按1000万元档占比2.4%作比例参考并显著标注;超过10000万元时按“≤1.5%”上限参考计算。

本工具费率逐字抄录自桂财建〔2023〕102号标准文件,相关定额标准原则上作为编制预算支出的上限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
结果仅供参考,以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