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服务方案资金测算指南(试行)》((文本层未见文号))
3.2.10.4 验收测试费;附录J.5 表J-5 第三方验收测试取费标准
「验收测试费不应高于项目中所包括测试项投资的5%(50 万以下且功能较为简单的软件开发项目,不计取第三方测试费)。表J-5:50以下 免;50~200 5%;200~500 4%;500以上 3%;算例:200→0+(200-50)×5%=7.5;500→19.5;1000→34.5;2000→(34.5+(2000-1000)×3%)×(1-20%)=51.6。」
差额定率分档累进:50万元以下不计;50~200万段5%、200~500万段4%、500万以上段3%,逐段累计。算例显示计费额2000万元时整体×(1-20%)(原文括号将累计式整体×0.8,照录存疑,使用时注意)。
| 序号 | 计费区间(万元) | 验收测试(%) | 算例(累计计费额) |
|---|---|---|---|
| 1 | X ≤ 200 | 5 | (200−0)×5%=10 |
| 2 | 200 < X ≤ 500 | 4 | 10+(500−200)×4%=22 |
| 3 | X > 500 | 3 | — |
参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应用软件第三方验收测试规范》及省内类似项目服务采购价格;不应高于测试项投资的5%;本指南费率为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