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 · 政务信息化 · 设计费

服务方案设计费计算器(贵州·表J-1)

依据:《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服务方案资金测算指南(试行)》((文本层未见文号))
3.2.10.1 设计费;附录J.1 表J-1 服务方案设计费取费标准

服务方案设计费=计费额×费率;计费额>1000万元的按×(1-20%)执行(计价格[2002]10号下降20%)。
原文要点

「服务方案设计费=工程建设直接费用*设计费费率*调整系数。计费额≤1000 万元,服务方案设计费=计费额*费率;计费额>1000 万元,服务方案设计费=计费额*费率*(1-20%)。注:计费额指工程建设直接费用(包括基础设施服务费、基础软件服务费、定制化软件服务费、数据服务费、安全服务费、终端设备服务费、共性服务费、标准规范编制费及系统集成费);计费额>1000万的,按计价格[2002]10号规定下降20%执行。」

计费方法(原文)

分档取费率:按计费额所在档取对应费率,设计费=计费额×费率;计费额>1000万元时×(1-20%)。非累进(对全额适用所在档费率)。本指南费率原则上作为资金测算最高限价。

费率表(逐字抄录;计费额单位:万元,费率单位:%)
序号计费区间(万元)设计费(%)算例(累计计费额)
1X ≤ 2004.5(200−0)×4.5%=9
2200 < X ≤ 5003.96679+(500−200)×3.9667%=20.9001
3500 < X ≤ 10003.5820.9001+(1000−500)×3.58%=38.8001
41000 < X ≤ 30003.2538.8001+(3000−1000)×3.25%=103.8
53000 < X ≤ 50003.005103.8+(5000−3000)×3.005%=163.9
65000 < X ≤ 80002.8567163.9+(8000−5000)×2.8567%=249.601
78000 < X ≤ 100002.76249.601+(10000−8000)×2.76%=304.801
810000 < X ≤ 200002.62304.801+(20000−10000)×2.62%=566.801
920000 < X ≤ 400002.436566.801+(40000−20000)×2.436%=1054
10X > 400002.436—

费率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黔价房〔2011〕69号等,综合市场价格确定;本指南费率原则上作为资金测算最高限价,每年根据行业或地方系数更新。

免责声明:本工具依据《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服务方案资金测算指南(试行)》((文本层未见文号))3.2.10.1 设计费;附录J.1 表J-1 服务方案设计费取费标准制作,费率逐字抄录自公开文件,结果仅供参考,以官方文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