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 · 政务信息化 · 建设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计算器(贵州省级·表2-4 超额累进)

依据:《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附件1-1)》((原文提取件未载文号))
二、费用标准 (二)3.项目管理费;表2-4 项目管理费的计费标准

计费额指工程建设直接费用(包括基础设施费、基础软件费、定制化软件开发费、数据服务费、信息安全费、标准编制费、链路租用及短信服务费及系统集成费)。
原文要点

「表2-4 项目管理费的计费标准(计费额万元/费率%):1000以下2;1001~5000 1.5;5001~10000 1.2;10001~50000 1;50001~100000 0.8;100000以上0.4。算例:1000×2%=20;5000=20+(5000−1000)×1.5%=80;10000=140;50000=540;100000=940;200000=940+(200000−100000)×0.4%=1340。」

计费方法(原文)

超额累进:按计费额所在区间分段适用费率,逐段计算后累计(与原文算例一致:200000万元=940+(200000−100000)×0.4%=1340万元)。

费率表(逐字抄录;计费额单位:万元,费率单位:%)
序号计费区间(万元)项目管理费(%)算例(累计计费额)
1X ≤ 10002(1000−0)×2%=20
21000 < X ≤ 50001.520+(5000−1000)×1.5%=80
35000 < X ≤ 100001.280+(10000−5000)×1.2%=140
410000 < X ≤ 500001140+(50000−10000)×1%=540
550000 < X ≤ 1000000.8540+(100000−50000)×0.8%=940
6X > 1000000.4—

费率为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计取。

免责声明:本工具依据《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附件1-1)》((原文提取件未载文号))二、费用标准 (二)3.项目管理费;表2-4 项目管理费的计费标准制作,费率逐字抄录自公开文件,结果仅供参考,以官方文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本标准为试行标准;原文提取件未载发文机关与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