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益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与财政评审工作指南(试行)》((原文未载文号,以益阳市财政局文件附件印发))
第二章 预算费用标准 一、项目建设费费用标准 1.4 信息系统集成费;表3 系统集成费费率取值区间
「系统集成费=(集成对象相关的设备购置费+集成对象相关的成品软件购置费)×系统集成费率。表3:集成复杂度较低(如:仅需在市本级部署安装的)费率取值范围≤1%;集成复杂度中等(如:需县(区)级部署安装的)≤2%。」
系统集成费=计费基数×系统集成费率。费率按集成复杂度取值(表3):复杂度较低(仅需在市本级部署安装的)≤1%;复杂度中等(需县(区)级部署安装的)≤2%。本计算器两个服务类型分别对应两个复杂度档,选定后对全部计费基数按该档费率计取(原表按复杂度分档、非按金额累进;各档首行 cap=0 为结构占位,计算结果=基数×档位费率)。
| 序号 | 计费区间(万元) | 复杂度较低(%) | 复杂度中等(%) | 算例(累计计费额) |
|---|---|---|---|---|
| 1 | X ≤ 0 | 1 | 2 | (0−0)×1%=0 |
| 2 | X > 0 | 1 | 2 | — |
指南第三条:有关费用标准原则上为含税金额且为最高限价。表3费率为取值范围(≤1%/≤2%),本计算器按区间上限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