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 · 政务信息化 · 系统集成费

系统集成费计算器(宜昌市级定额标准·集中3%—5%/分散5%—8%)

依据:《宜昌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试行)》(宜数盟〔2026〕4号)
第二章 建设类项目支出定额标准 一、直接建设费(四)系统集成费;表6 系统集成费费率标准(第8页)

系统集成费指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安装和调试所产生的必要支出;按照建设方案确定的系统集成范围,以硬件设备、软件产品购置费为取费基数(原文(四))。
服务类型
原文区间3%—5%(rate取上限5并保留原文区间):具体费率根据系统规模、系统复杂度、设备数量、部署难度而定。
原文要点

「(四)系统集成费:指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安装和调试所产生的必要支出。系统集成费按照建设方案确定的系统集成范围,以硬件设备、软件产品购置费为取费基数,按以下标准取费:表6 系统集成费费率标准——施工地点集中的项目 3%—5%,备注:具体费率根据系统规模、系统复杂度、设备数量、部署难度而定;施工地点分散的项目 5%—8%,备注:施工地点较为分散的或需本级、区县(市)及乡(镇)村大范围部署安装的。」

计费方法(原文)

系统集成费=取费基数×系统集成费率。费率按施工地点分两类区间:施工地点集中的项目 3%—5%(具体费率根据系统规模、系统复杂度、设备数量、部署难度而定);施工地点分散的项目(施工地点较为分散,或需本级、区县(市)及乡(镇)村大范围部署安装的)5%—8%。本计算器两个服务类型对应两类区间,rate取区间上限(5%/8%),具体取值应在区间内按备注因素确定(单一比例计取,非金额累进;各档首行 cap=0 为结构占位)。

费率表(逐字抄录;计费额单位:万元,费率单位:%)
序号计费区间(万元)集中3%-5%(%)分散5%-8%(%)算例(累计计费额)
1X ≤ 058(0−0)×5%=0
2X > 058—

费率为区间费率:集中3%—5%、分散5%—8%,rate取区间上限并在服务note中保留原文区间;具体费率由系统规模、系统复杂度、设备数量、部署难度确定。非累进。

免责声明:本工具依据《宜昌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试行)》(宜数盟〔2026〕4号)第二章 建设类项目支出定额标准 一、直接建设费(四)系统集成费;表6 系统集成费费率标准(第8页)制作,费率逐字抄录自公开文件,结果仅供参考,以官方文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本标准由宜昌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联盟发布(宜数盟〔2026〕4号,2026-05-09),系行业联盟定额标准而非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市数据局、市大数据中心指导下编制;其功能点耗时、服务人工成本等参数参照《湖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标准》(鄂财预发〔202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