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衢州市市本级数字化项目运维支出预算限额标准(试行)》(衢财审〔2025〕2号)
附件2 二 软件运维服务;软件运维费分档累进计费标准表
「软件运维费限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分档累进计费标准(费率%):不超过200万元 10;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6.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4。软件运维费参照应用绩效情况核定,绩效不佳的将视情下调。」
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按软件开发费所在区间分段适用费率,逐段计算后累计。计费基数为软件开发费。定制开发(应用系统)发生迭代变更且迭代更新工作量(费用)超过原系统10%以上的,纳入新迭代升级项目范畴。
| 序号 | 计费区间(万元) | 软件运维(%) | 算例(累计计费额) |
|---|---|---|---|
| 1 | X ≤ 200 | 10 | (200−0)×10%=20 |
| 2 | 200 < X ≤ 500 | 6.6 | 20+(500−200)×6.6%=39.8 |
| 3 | 500 < X ≤ 1000 | 5 | 39.8+(1000−500)×5%=64.8 |
| 4 | X > 1000 | 4 | — |
该标准为预算限额(最高限额控制)标准;软件运维费参照应用绩效情况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