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 · 政务信息化 · 系统集成费

系统集成费计算器(无锡市信息化项目预算支出标准·2024修订版)

依据:《无锡市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支出标准(2024修订版)》
第四章 4.6 系统集成费(三)计费标准、(四)相关说明及项目难度费率表(第20-21页)

集成对象总造价指项目中需要参与系统集成部分的总造价。
服务类型
中小型网络信息与安全系统,专业性一般,有少量的数据与功能对接、软硬件对接要求。按照设计要求做配置、调试与部署,一般无综合性要求,有一定数量的数据对接需求。费率不高于1%。
原文要点

「系统集成费=集成对象总造价×系统集成费率。确需单独计费的,项目工程建设费用需大于等于500万元,且项目中既有硬件设备也有定制软件开发项目,系统集成确有一定难度的,可以酌情编制系统集成费,并提供系统集成方案,费率按以下标准测算。」

计费方法(原文)

按项目难度分档取费(费率为上限):中等难度项目不高于1%,高难度项目不高于2%。原文仅列中、高两档难度,未按金额分档。算例:集成对象总造价1500万元,中等难度按1%计,系统集成费=1500×1%=15万元。

费率表(逐字抄录;计费额单位:万元,费率单位:%)
序号计费区间(万元)中等难度(%)高难度(%)算例(累计计费额)
1X > 012—

费率性质:最高限额控制标准(原文为'不高于1%''不高于2%')。按项目难度分档取费,无金额分档;低难度项目原文未规定费率(留白)。单独计列门槛:项目工程建设费用≥500万元且项目中既有硬件设备也有定制软件开发项目。国产化适配、安装调试费用不应列入系统集成费。

免责声明:本工具依据《无锡市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支出标准(2024修订版)》第四章 4.6 系统集成费(三)计费标准、(四)相关说明及项目难度费率表(第20-21页)制作,费率逐字抄录自公开文件,结果仅供参考,以官方文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原文第12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第7-8条:本标准有关预算标准为最高限额控制标准,基准期为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