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无锡市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支出标准(2024修订版)》
第四章 4.6 系统集成费(三)计费标准、(四)相关说明及项目难度费率表(第20-21页)
「系统集成费=集成对象总造价×系统集成费率。确需单独计费的,项目工程建设费用需大于等于500万元,且项目中既有硬件设备也有定制软件开发项目,系统集成确有一定难度的,可以酌情编制系统集成费,并提供系统集成方案,费率按以下标准测算。」
按项目难度分档取费(费率为上限):中等难度项目不高于1%,高难度项目不高于2%。原文仅列中、高两档难度,未按金额分档。算例:集成对象总造价1500万元,中等难度按1%计,系统集成费=1500×1%=15万元。
| 序号 | 计费区间(万元) | 中等难度(%) | 高难度(%) | 算例(累计计费额) |
|---|---|---|---|---|
| 1 | X > 0 | 1 | 2 | — |
费率性质:最高限额控制标准(原文为'不高于1%''不高于2%')。按项目难度分档取费,无金额分档;低难度项目原文未规定费率(留白)。单独计列门槛:项目工程建设费用≥500万元且项目中既有硬件设备也有定制软件开发项目。国产化适配、安装调试费用不应列入系统集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