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 政务信息化 · 系统集成费

系统集成费计算器(东莞市造价指南2023·表1两类集成5%-8%/8%-12%区间)

依据:《东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造价指南(试行)》
综合说明 二、项目建设费(三)系统集成费;表1 系统集成费费率表

一般情况,采购的设备硬件、软件包含了系统集成费;如采购费用不含系统集成费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佐证,可以单列系统集成费。系统集成费是指对采购的设备硬件、软件需集成的部分在用户现场进行部署、调试,并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数据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统一协调、实际可用的系统之中所花的各种费用。
服务类型
原文取费费率(占采购费用百分比)5%~8%,按上限8%计;适用于软硬件均需集成的项目。
原文要点

「系统集成费=需系统集成的采购费用×费率。费率应参照类似项目和本项目集成难易程度取值,具体费率取值见表1(依据《电子政务工程造价指导书》(第三版)):需系统集成的软、硬件采购费用 5%~8%;需系统集成的软件采购费用 8%~12%。」

计费方法(原文)

系统集成费=需系统集成的采购费用×费率(表1,按集成对象两档,原文为区间,本计算器按区间上限计取):需系统集成的软、硬件采购费用 5%~8%(取上限8%);需系统集成的软件采购费用 8%~12%(取上限12%)。具体费率应参照类似项目和本项目集成难易程度在区间内取值。

费率表(逐字抄录;计费额单位:万元,费率单位:%)
序号计费区间(万元)软硬件(%)纯软件(%)算例(累计计费额)
1X > 0812—

表1各档为费率区间(依据《电子政务工程造价指导书》(第三版)),本工具按区间上限录入展示与计算(软硬件8%、纯软件12%),实际费率可参照类似项目和本项目集成难易程度在区间内取值。

免责声明:本工具依据《东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造价指南(试行)》综合说明 二、项目建设费(三)系统集成费;表1 系统集成费费率表制作,费率逐字抄录自公开文件,结果仅供参考,以官方文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3年6月印发(试行),文本层未见独立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