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造价指南(试行)》
综合说明 二、项目建设费(三)系统集成费;表1 系统集成费费率表
「系统集成费=需系统集成的采购费用×费率。费率应参照类似项目和本项目集成难易程度取值,具体费率取值见表1(依据《电子政务工程造价指导书》(第三版)):需系统集成的软、硬件采购费用 5%~8%;需系统集成的软件采购费用 8%~12%。」
系统集成费=需系统集成的采购费用×费率(表1,按集成对象两档,原文为区间,本计算器按区间上限计取):需系统集成的软、硬件采购费用 5%~8%(取上限8%);需系统集成的软件采购费用 8%~12%(取上限12%)。具体费率应参照类似项目和本项目集成难易程度在区间内取值。
| 序号 | 计费区间(万元) | 软硬件(%) | 纯软件(%) | 算例(累计计费额) |
|---|---|---|---|---|
| 1 | X > 0 | 8 | 12 | — |
表1各档为费率区间(依据《电子政务工程造价指导书》(第三版)),本工具按区间上限录入展示与计算(软硬件8%、纯软件12%),实际费率可参照类似项目和本项目集成难易程度在区间内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