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件设备维保费上限计算器
依据:《成都市智慧蓉城建设项目资金测算评审导则(2025版)》4.2 硬件设备维保费(维保费标准表、规模调整系数)。
费率逐字抄录自原文;上限标准均为“不超过”口径。金额单位:万元。
一、分项上限测算
| 项目名称 | 运维内容 | 上限标准 | 基数金额(万元) | 同类设备数量(台/套) | 规模系数 | 分项上限(万元) |
| 分项上限合计(万元) | 0.00 |
计价方法(原文):硬件设备维保费=运维工作量×人月费用单价,采用运维工作量法计取时应编制运维工作量清单,且费用不得高于下表费用标准;同类设备数量(M)超过10台(套)的,同类设备运维费用需在费用标准基础上乘以规模调整系数(见表三)。
二、硬件年度维保总上限
分项上限合计超过硬件设备年度维保申报总上限(硬件设备购置总费用的5%):申报费用应取两者较小值,并按总上限控制。
三、规模调整系数(原文)
| 同类设备数量 M | M≤10 | 10<M≤50 | 50<M≤100 | 100<M≤200 | 200<M≤500 | M>500 |
| 规模调整系数 | 1.0(不调整) | 0.9 | 0.8 | 0.7 | 0.6 | 0.5 |
运维人月费用单价参照附录E(运维服务 低0.8/中1.0/高1.2 万元/人月)。
硬件设备维保费年度申报控制值(万元)
0.00 万元
取“分项上限合计”与“硬件设备购置总费用×5%”两者较小值;申报费用不得超过该控制值。
免责声明:本工具按上述导则条款机械计算,仅供资金测算编制与评审参考,不构成费用审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