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软件开发租赁服务费计算器
依据:《成都市智慧蓉城建设项目资金测算评审导则(2025版)》3.2.3 定制软件开发租赁服务费(经济性系数取值表)。
费率逐字抄录自原文;计取的费用均为含税金额且为最高限价。金额单位:万元。
一、计费参数
计价方法(原文):定制软件开发租赁服务费=∑(定制软件开发费/服务期×经济性系数)。可按3年或合同约定服务年数进行平均分摊;信息化服务项目服务期不应超过三年。
经济性系数超过1.0:原文规定经济性系数不超过1.0(=实际服务指标完成情况/合同约定服务指标),请下调。
二、经济性系数取值表(原文)
| 归属 | 类别/情形 | 经济性系数 |
| 购买主体 | 软件产品资产归属服务购买主体 | 1.0 |
| 承接主体 | 业务处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 | 0.5 |
| 基于统一平台业务软件开发 | 0.6 |
| 综合支撑平台、应用集成等软件开发 | 0.7 |
| 基于新技术的软件开发 | 0.8 |
原文算例:定制软件开发费600万元、服务期3年、系数1.0 → 各年 200.00 万元,每年均摊 200.00 万元。本工具默认即该算例,可直接核对。
定制软件开发租赁服务费(万元/年)
0.00 万元/年
每年服务费=定制软件开发费/服务期×经济性系数;服务期整期总费用=0.00 万元。
免责声明:本工具按上述导则条款机械计算,仅供资金测算编制与评审参考,不构成费用审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