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计费计算器

依据:《政务数字化应用费用测算规范》T/CQSI 6010-2026 4.3.10 结算审计费(表22 定额计价方式、表23 清单计价方式)。

费率逐字抄录自原文;结果仅供参考,最终以主管部门审定为准。金额单位:万元。

一、结算审计费(4.3.10)

档位区间(万元)费率(%)本档基数本档费用
累进合计0.00
计价方法(原文):结算审计费=计费基价×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计价说明:1)计费基价为应用开发直接费金额;2)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3)单项委托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4)原则上单个应用中结算审计费不宜与全过程跟踪审计费同时计取。
结算审计费(万元):0.00

免责声明:本工具按上述标准条款机械计算,仅供编制与评审参考,不构成费用审定依据。各费率均为“小于等于”上限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