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跟踪审计费计算器
依据:《政务数字化应用费用测算规范》T/CQSI 6010-2026 4.3.11 全过程跟踪审计费(表24)。
费率逐字抄录自原文;结果仅供参考,最终以主管部门审定为准。金额单位:万元。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费(4.3.11,表24)
| 档位 | 区间(万元) | 费率(%) | 本档基数 | 本档费用 |
| 累进合计 | 0.00 |
计价方法(原文):全过程跟踪审计费=计费基价×费率。计价说明:1)计费基价为应用开发直接费金额;2)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3)单项委托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4)原则上单个应用不宜与结算审计费同时计取。表24 注:参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运维专项审计费(5.2.10)按本条款测算,基数为委托方委托的运维费总额。
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0.30万元),按3000元计取。
免责声明:本工具按上述标准条款机械计算,仅供编制与评审参考,不构成费用审定依据。各费率均为“小于等于”上限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