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费计算器

依据文件:《市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规范和支出预算编制标准(试行)》(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常德市财政局,2023年12月,原文无文号)
条款:第 3.6 节「设计费支出预算编制标准」· 表3-14 设计费计价标准表、表3-15 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结果仅供参考,以官方文件为准。本工具按原文费率自动计算,不构成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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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万元)= 累进计算值 × 专业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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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明细(超额累进)

表3-14 设计费计价标准表(原文,单位:万元)

项目总额取费比例原文累进计算方式(算例)
200 万元以下(含)2.50%200×2.5%=5
200 万元至500 万元(含)2.00%5+(500-200)×2%=11
500 万元至1000 万元(含)1.70%11+(1000-500)×1.7%=19.5
1000 万元至2000 万元(含)1.50%19.5+(2000-1000)×1.5%=34.5
2000 万元至3000 万元(含)1.20%34.5+(3000-2000)×1.2%=46.5
3000 万元至4000 万元(含)0.80%46.5+(4000-3000)×0.8%=54.5
4000 万元至5000 万元(含)0.60%54.5+(5000-4000)×0.6%=60.5
5000 万元至8000 万元(含)0.50%60.5+(8000-5000)×0.5%=75.5
8000 万元至1 亿元(含)0.30%75.5+(10000-8000)×0.4%=83.5
1 亿元以上(含)0.30%83.5+(11000-10000)×0.3%=86.5
核校提示:原文表3-14「8000万元至1亿元(含)」档费率列为 0.30%,但该档算例「75.5+(10000-8000)×0.4%=83.5」按 0.4% 计算,两者不一致。本计算器以费率列 0.30% 计算,算例照原文抄录,使用时请与主管部门核实。
表3-15 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表:软件开发类 1.2;系统集成类 1.0;货物及成品软件类 0.7;数据治理类 0.5。计费方法(原文):总费用=(∑分段计费基数×对应取费比例)×专业调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