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云 PaaS 分档计价器

依据:《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2021年7月)》5.2.1 表5-4 PaaS-容器-容器服务 与 PaaS-中间件-分布式服务框架。

分档单价逐字抄录自原文,均为单价最高限价(元);规模越大单价越低。

一、参数输入

计价方式(原文):平台即服务(PaaS)主要按照资源预计使用数量计算费用。容器服务按 vCPU 规模分档(元/vCPU·月);分布式服务框架提供微服务开发框架、注册、限流、路由、鉴权、API上报、熔断、滚动发布、弹性伸缩、配置管理、分布式事务、网关、任务调度、运营监控管理等,按应用节点数分档(元/应用节点·月)。
PaaS 服务费合计(最高限价口径)
0.00 元/月
计费周期合计:0.00 元

二、分档单价表(原文档位,蓝色行为当前适用档)

服务档位单价(元)

免责声明:本工具按粤财行〔2021〕77号修订后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2021年7月)机械计算,仅供预算编报与审核参考,不构成费用审定依据。OCR 疑义照抄加注:分布式服务框架档位与单价在原文提取文本中粘连(“517.27336.23”“501-100节点”“101节点以上”),本工具按文档先后顺序还原为 1-500节点 517.27 / 501-1000节点 336.23 / 1001节点以上 196.56 三档,使用时请以正式印发文本复核。《关于印发〈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试行)〉的通知》(粤财行〔2019〕82号)中的政务云服务分册、政务网服务分册已不再适用,本工具以修订后版本为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