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第五条、1.0.5、1.0.8、1.0.9条及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费率逐字抄录自原文;金额单位:万元。计算链:计费额(含40%特殊规则)→ 基价(附表二直线内插)→ 基准价(×三类调整系数)→ 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
| 序号 | 计费额 | 收费基价 | 序号 | 计费额 | 收费基价 |
|---|
| 事项 | 原文规定 |
|---|---|
| 单独发包 | 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收费不宜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的 70%(1.0.10条) |
| 多监理人 | 总负责监理人按各监理人合计监理服务收费额的 4%~6% 加收总体协调费(1.0.11条) |
| 其他阶段相关服务 | 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一般按工日×人工日费用标准收费(1.0.4条),附表四:高级专家 1000~1200;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00~1000;中级 600~800;初级及以下 300~600(元/工日) |
| 价格形式 |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施工阶段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本工具),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四条) |
免责声明:本工具按上述规定条款机械计算,仅供费用测算编制与评审参考,不构成费用审定依据;表中数值如与正式文本不符,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