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实施费计算器(T/CQAE 11021-2023·5.1.4·3%/5%两类)
系统集成费 政务信息化依据《信息工程造价 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方法》5.1.4 系统集成实施费 a)计算公式 b)计算规则。差额定率累进等 2 类服务(费率单位 %):X>0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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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信息工程造价 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方法》5.1.4 系统集成实施费 a)计算公式 b)计算规则。差额定率累进等 2 类服务(费率单位 %):X>0万 3%